广播电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2020-12-30 16:44,更新:2024-04-28 11:08
广播电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被吊销过《广播电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申请却开展业务有何处罚?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变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等信息。
2.年检: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3.注销
原有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未到或已到批准期限,持证单位因业务因素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提交注销申请。
4. 续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交续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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